全国服务热线 15910377675

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是什么

更新时间:2024-12-23 11:16:59
价格:¥999/件
联系电话:
联系手机: 15910377675
联系人:律经理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

律老师从业十年,为您提供贴心的财税咨询和解决方案。

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:

行业范围

从事包括微电影、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在内的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,及其节目版权交易和代理的企业。

硬性条件

经营范围

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”及相关内容(可根据需要进行变更)。

股东结构

企业的股份结构需明确,所有股东均需追溯到自然人,且不得含有外资股东。

人员配置

管理人员:至少配备三名管理人员。

人员:需有三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,方向包括广播电视编导、电视节目制作、摄像摄影、动漫设计与制作、导演、新闻采编、新闻制作、动画、影视后期制作等与广播电视相关的领域(如公司暂无该类人员,可协助提供)。

经营场所

须提供可供实地核查的公司经营地址。

审批周期

材料提交并受理后,许可证的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。

以上条件须严格遵守,以确保许可证申请的顺利进行。如有疑问,可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和调整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601
  • 邮编:100856
  • 联系电话:未提供
  • 经理:律经理
  • 手机:15910377675
  • Email:zmm1302@126.com